按照省人社厅《关于做好2024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及国有企业工资调控指标发布工作的通知》(黑人社函〔2024〕306号)通知要求,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、物价水平、就业状况和工资增长幅度等因素,经过测算,确定鸡西市202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,现予以发布。
一、202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
1.企业工资增长的上线(警戒线),为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5%;
2.企业工资增长的基准线,为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3%;
3.企业工资增长的下线,为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%。
二、相关要求
1.企业经济效益增长较快、工资支付能力较强的企业可在基准线和上线区间内安排工资增长;生产经营正常、经济效益平稳的企业,应围绕基准线安排工资增长;企业经济效益下降,可按下线的标准安排工资增长;企业经营亏损,工资发放困难的,经与工会和职工代表协商,可以安排本企业工资零增长或负增长,但支付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。
2.全市各用人单位应根据2024年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,结合企业生产发展和经济效益,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,围绕企业工资指导线协商确定本年度职工工资增长水平,建立正常的职工工资增长机制。各类企业在确定本企业工资增长时,应当着力向关键岗位、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岗位的高层次、高技能人才倾斜,合理拉开工资分配差距,调整不合理收入,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,实现劳资双方共赢。
3.本次企业工资指导线执行时间为一个年度(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)。
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4年7月31日